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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0-11-24  

我校在2020年11月23日发布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第三项“审查材料”中“党员材料”原要求为:陕西省内党员信息在网上查询,不需提供材料;陕西省外党员需提供组织档案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更改为:陕西省内党员信息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查询,不需提供材料;陕西省外党员需提供“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的党员身份证明,导出或截图盖组织部门公章。

第四项“注意事项”中第一条原要求为:“审查材料除党组织档案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现更改为“审查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