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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2014年人事代理人员的通知
2014-10-11  
关于招聘2014年人事代理人员的通知
 

       学院决定在2014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中,安排一定计划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职工子女(不含孙子辈)工作问题。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人事代理制暂行办法》,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职工子女申请人事代理条件
子女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职工子女申请人事代理只能解决一个。
(二)职工配偶申请人事代理条件
除配偶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外。职工本人必须符合一定的在校工作年限。其中,专职教师必须在校工作满5年或以上,专职教师以外职工必须在校工作满8年或以上。
(三)其他
已连续在我院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2014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及岗位安排
2014年用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职工子女的人事代理计划为20人左右,主要安排在实验实训岗位、辅导员岗位及其它教学辅助岗位。
三、聘用工作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2日中午12时前,持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身份证在人事教师处报名,并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表》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和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三)面试及综合能力测试。招聘采取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等考核环节择优聘用。
(四)试岗。面试通过后,由用人部门进行三个月试用,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五)签订聘用合同。经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及试用期考核后,与学院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并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人事教师处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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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通知 招聘 关于 代理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