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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0-01-11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09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发[2009]118号


各系部、处室、直属部门,后勤服务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就我院2009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各考核组召开本组所属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或职工大会,动员、安排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12月30日至2010年1月2日:职工个人对照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本人岗位职责,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科室组织本部门职工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打分评议,并将评议意见连同职工《年度考核评分表》汇总表及《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所属系部、处室。在基层评议的基础上,由各系部、处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打分评审,并将评审意见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所在考核组。
(三)1月3日至4日:各考核组召开全体成员会,对本组所属职工的考核等次审定后,将考核结果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院职工年度考核办公室。
(四)1月6日至7日:院职工年度考核委员会审核。
(五)1月8日:各系部、处室领导向职工反馈。
(六)1月9日: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办公室汇总登记,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优秀等次指标分配。
见附件1。
三、职工年度考核的要求及说明
(一)2009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继续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院发〔2006〕105号)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整系部和部门职工年度考核组的通知》(院发〔2006〕106号)组织进行。
(二)各级领导要组织动员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考核文件,提高认识,年度考核结束后,方可进行职工正常增加薪级工作。请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三)各级领导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中,要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正确对待领导和群众的评价。评议结果要与岗位津贴挂钩,使年度考核工作切实起到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
(四)各考核组一定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将真正符合优秀条件的同志评选出来,彻底克服“轮流照顾”的不良倾向。
(五)各考核组在审定所属职工优秀等次人数时,一定要在本组规定的指标范围内,凡超指标上报和审核手续不完善者,一律退回重评。
(六)在见习期尚未转正的职工参加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评议活动,但不确定考核等次,其考核按新进人员转正定级要求进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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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通知 职工 考核 年度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