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为加强学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有序推动师资队伍终身学习和职业成长,按照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在九月、十月两个月内,利用双休日进行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培训,现将有关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培训机构、科目及时间:
1、培训机构
委托省农干校继续教育基地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工作。
2、培训科目、学时要求、培训对象
年度 |
培训科目 |
学时要求 |
培训对象 |
2012 |
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
12学时 |
2014年度拟晋升职称人员 |
2013 |
科学素养与科学方法 |
24学时 |
2014、2015年度拟晋升职称人员 |
2014 |
沟通与协调能力的提升 |
24学时 |
全院具讲师、助教职称的教师 |
网络安全建设与网络社会管理 |
24学时 |
全院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系列和全体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
二、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班课表安排
时间 |
培训科目 |
参加培训人员 |
培训地点 |
备注 |
9月20日-21日
(两天两晚) |
沟通与协调能力的提升 |
全院具有讲师、助教职称的教师 |
南校区醒钟楼N0B-1-07教室 |
如培训时间和地点有变动,另行通知 |
网络安全建设与网络社会管理 |
全院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全体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
南校区醒钟楼思辩堂 |
9月27日
(一天一晚) |
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
2014年度拟晋升职称人员 |
南校区醒钟楼N0B-1-07教室 |
10月18-19日
(两天两晚) |
科学素养与科学方法 |
2014、2015年度拟晋升职称人员 |
南校区醒钟楼N0B-1-07教室 |
上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30-21:30
三、 培训要求和说明:
1、按省人社厅要求,凡以后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和委托评审中,申报人要符合相关职称主管部门提出的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为了不影响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学院决定从2014年开始,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培训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的培训学院不再组织,由个人自费完成。
2、本次公需课培训是本着服务于教职工,经与多部门长时间协调才开办的,希望各位专业技术人员能珍惜机会,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做好学习笔记(笔记本自备),对不参加学习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不予发放继续教育证书,也不负担个人参与的继续教育公需课所产生的培训费。
3、培训教材数量是按照上学期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统计购买的,所以发放教材依据上学期各部门统计的报名表人员发放,培训后教材将收回,请领到教材的同志爱护书本,以便下一年度人员使用。不按时交回教材的,要照定价赔偿。凡原来未报名,但又参加本次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与有教材的人员共享教材。
人事教师处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