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各分院(部):
教师参加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进修,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和学历层次的重要内容和举措。2015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文件及资料转发你们,请及时通知本院(部)相关教师,严格按文件要求条件和申报程序进行报名。此外,对拟参加教师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所申报专业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
2、不脱产的教师,必须出具本院(部)或部门任课或继续工作的证明;
3、脱产教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4、除按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报名外,必须按学院规定办理教职工读研相关审批手续。
人事教师处
20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