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0年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
通 知
院发〔2010〕113号
各院(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了使青年教师尽快明确高职教育的目标和特点,掌握教学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熟悉教学基本环节,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9年、2010年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培训内容
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分为岗前理论培训、教师职业素养培训和教学能力培训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前理论培训。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培训科目包括《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院青年教师的岗前理论培训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组织。培训方式以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合。今年岗前理论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待省教育厅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教师职业素养培训。主要针对高职院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开设若干个专题讲座。主要包括高职教育理论专题讲座,学院教学、科研、人事等方面管理规章制度专题讲座,师德专题讲座,教学方法专题讲座等。由院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时间、地点见附件一。
(三)教学能力培训。主要由各院、系组织实施,目的在于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基本环节和基本要求,帮助青年教师规范制定授课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正确选择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1、各院、系要为每位新教师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内容、措施和途径。
2、按照导师制的要求,各院、系要为每一位新教师选配一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作为指导老师,签订“以老带新”培养协议,由指导老师指导新教师完成听课、备课、讲课、实训等教学环节,并在岗前培训结束后,进一步在教学科研等多方面指导新教师,帮助其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青年教师要坚持跟随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听课,认真学习他们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青年教师入校第一学年度,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学时。
3、在提高理论教学水平的同时,各院、系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对新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统筹安排教学任务,有计划地组织新教师到相关企业或校内实训基地(中心)进行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尽可能脱产派往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顶岗实践锻炼。实践锻炼经历将作为“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和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三、考核形式
(一)岗前理论培训。青年教师完成规定学时的岗前理论培训后,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发给《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此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需证件之一。
(二)教师职业素养培训。青年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讲座,人事处负责做好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讲座的,按旷工对待。学习结束后每人撰写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培训总结。青年教师参加职业素养培训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重要考核方面。
(三)教学能力培训。由所在院、系从参加教研活动、听课情况、教学计划和教案制定的规范性、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语言表达、多媒体使用情况和实践技能等方面,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青年教师转正定级重要依据。青年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时,必须通过由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即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前,申请人需向人事处提交本人一学年的授课计划、教案、听课记录、实践锻炼日志及所在院系对其教学能力的考核结果。
四、几点要求
1、岗前培训是青年教师转变角色,适应新环境、新岗位的重要环节,全体青年教师要高度重视,务必按时参加学校和所在院系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并做好笔记,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考试考核不及格者,视为不合格教师,延缓转正定级和职务认定。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本院系的各种培训,确保取得扎实的成效。各院系还可组织青年教师进行教学观摩、教学比武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全面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快速提升。
3、各院、系要切实落实“导师制”培养工作,为每位新教师配备一名指导老师,签订“以老带新”培养协议,并按附件三要求于9月底以前将2009年和2010年进校的新教师的“导师制”培养落实情况报人事处。
附件: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青年教师 岗前培训 2010年 通知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年9月16日印发
打印:赵思 校对:张渉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