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1年教师实践锻炼
和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11年,学院进一步加大了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为了切实安排组织好教师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工作,充分用好资金,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学院要求,各院(系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要充分认识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对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进一步高度重视,按照增强针对性、确保实效性的原则和目标化、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到结果考核等各个环节,扎实认真地抓好2011年教师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工作。
二、各院(系部)在制定教师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时,要根据本院(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青年教师“双师”素质的提高。同时,在所分配的资金内,尽可能组织更多的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要合理预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实践锻炼继续安排在暑假期间集中进行,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对不具备“双师”素质的青年教师要尽可能安排半年至一年的脱产实践锻炼。各院(系)在联系、确定实践锻炼企业时,原则上必须统一安排在教师实践锻炼基地进行,并明确实践锻炼岗位、内容、目标及考核要求,要确保教师参与实质性的生产活动。
四、进修培训主要应围绕职业教育教学能力、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与课程开发、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及专业理论等内容。制定进修培训计划时,可登陆“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师资培训栏目等,查阅有关基地培训信息,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培训内容。为保证培训效果,短期培训一般应在7天以上。根据需要也可安排半年至一年的脱产进修培训,或邀请专家来校集中培训。
五、各院(系部)上报的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计划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将作为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审批的依据。凡未报计划或未列入计划的,在组织实施时将不予审批。
六、请各院(系部)务必于6月15日以前将2011年度教师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计划及附表(见附件二、三)报送人事处。
附件:一、各院(系部)2011年教师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经费分配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