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240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不包含2019年1月1日后入职的新教工)
二、 学习形式及培训时间
网络学习,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 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两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1、公需课
共计2个,每个科目12个小时,分别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
2、专业课
参照附件1《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的相关同等学时认证办法,通过学习平台系统进行同等学时认证,完成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四、 培训程序
1、平台网址:http://jxjy01.xidian.edu.cn/newLogin.jsp?param=student
2、账号密码。账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出生年月日共8位。
3、成绩管理。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统一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由参训教师通过统一平台“同等学时认证申请”模块进行申请,上传相应的支撑材料扫描件,人事教师处严格参照附件1《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负责审核。凡未通过统一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在职称评审等工作的开展中均视为无效。
4、证书管理。参训教师可在统一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五、 几点说明
1. 继续教育学时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各分院(部)、处室(中心)积极组织及时完成课程学习。
2. 培训费先由个人自行垫付,凭发票(平台申请,只报销公需课费用)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销。
人事教师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