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毕业生程序
一、用人单位提出下年度人才需求计划。
二、人事处汇总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院务会研究确定进人计划。
四、将确定的进人计划呈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通过各种媒体公布需求信息。
六、人事处接受应聘者报名、简历,并筛选符合条件人选。
七、人事处将符合条件应聘者的简历交各用人单位审核。
八、用人单位将审核结果反馈人事处。
九、学院接收毕业生考核小组与用人单位考核小组共同组织面试、试讲。
十、确定录用人选。
十一、人事处与确定录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毕业生持报到证及相关证件到人事处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