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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在职职工2020年住院及门诊统筹现金报销的通知
2020-12-28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经与示范区社保中心沟通,现最后一次集中收取2020年未即时报销的住院资料(包括生育住院)及门诊统筹资料,请各位职工务必于2021年1月15日之前将整理齐全的住院资料交学院医保办,医保办将于1月18日交示范区社保中心。具体应提供资料如下:

一、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发票(第一联和第二联);

2、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4、《转外就医审批表》(转外就医人员提供);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生育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发票(第一联和第二联);

2、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费用明细汇总单(加盖医院公章);

4、产前检查费和化验费门诊发票及其相对应的检查化验报告单;

5、结婚证复印件(双方);

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门诊统筹资料

1、门诊发票;

2、门诊处方或费用明细清单;

3、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2020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即时结算的住院费用(包括生育住院),请各位职工将整理齐全的住院资料及时交学院医保办,不再另行通知。

如有变动,请关注通知。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医保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